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王尉 胡爱国

  “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的‘段长’到位后,‘段长’将巡路任务纳入村干部工作清单,实现了铁路安全与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治理,完成了辖区铁路安全治理从‘单打独斗’到‘联防联控’的根本转变。”11月1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陕州区铁路安全治理带来的变化,得益于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涉铁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年初,陕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走访中听到护路人员反映,铁路线路旁的高大树木可能碰触供电线路,桥梁下堆着垃圾,这些都是悬在铁路安全上的“定时炸弹”。

  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踏勘铁路沿线、查阅线路管护资料、与铁路职工及乡镇、村委会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经查,郑西高铁陕州区大营镇城村、辛店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街道办事处冯佐村、官庄村段22公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问题: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规种植高大树木,桥梁下停放燃油车辆,线路两侧多处堆积大量垃圾,极易引发断电停运、火灾等安全事故;冯佐村、辛店村等路段存在乱堆垃圾、擅自建设畜禽养殖场等影响高铁沿线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与周边环境。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陕州区检察院精准对接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各单位协同联动,靶向整治铁路安全与环境卫生问题,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治,但22公里铁路沿线的“树早路晚”(树木种植早于铁路建设)、产权边界不清、群众反对无偿清理树木等问题,仍让安全隐患整治陷入僵局,高大树木清理成为关键堵点。

  为打破治理困境,陕州区检察院召开由铁路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沿线村委会参加的协商推进会,依据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隐患成因、责任归属进行研讨,最终确定“铁路部门+村委会”共管共治方案,由村集体统一采伐危及安全的树木,铁路部门按征地标准补偿群众损失,采伐后的木材归群众自主处置。

  方案落地后,共采伐危及高铁供电安全的高大树木1200余株,移除铁路桥梁下汽车、大型农机40余台并封闭危险场地,清理沿线垃圾40余方,取缔污染环境的养殖场两个。

  “单次整治只能解燃眉之急,长效机制才能长治久安。”陕州区检察院分析认为,铁路“双段长”制是铁路沿线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基层单位分别指定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的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但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段长”的制度落实不到位。

  陕州区检察院根据三门峡政协《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文件精神,向陕州区政协通报了“双段长”制落实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陕州区政协经过调研,将调研报告形成重点提案。目前,陕州区检察院通过推动落实“双段长”制,持续开展涉铁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编辑: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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