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费权)近日,一场以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平衡路径为主题的法律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中国文物学会民族民俗文物专委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京师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汇聚了文物行政领域资深专家、顶尖高校法学与考古学者、专业法律服务力量等各界翘楚,以法治思维破局,以协同理念谋远,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向赋能凝聚共识、汇聚智慧。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是民族文脉的根与魂,如何在发展中守护、在传承中赋能,是本次论坛的核心议题。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起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原一级巡视员何戍中指出,律师是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个案维权到规则打磨,从程序监督到公益主张,法律服务力量正以专业能力不断彰显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核心价值,更将在完善制度体系、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系统性保护的新征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平衡保护与发展筑牢了最坚实的法治根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云霞教授表示,不可移动文物是经济建设中最易受冲击的文化资源,此次修法以最严密的法制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不仅细化了专项保护举措,更在全链条中压实了政府与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为文物安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中国人民大学考古文博系王晓琨教授则聚焦修法确立的“先考古、后出让”法治原则,指出这一制度实现了考古工作从被动抢救到主动前置的转型,从制度源头化解了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冲突,为二者协同共赢提供了清晰的实现路径。
作为深耕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的专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徐华洁律师在论坛上分享了新时代经济建设中文物司法保护的实践思考。她提出,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绝非非此即彼的对立选择,而应是相辅相成、双向赋能的共生关系。文物保护的核心要义在于事前防范、源头管控,唯有通过严格依法划定保护边界、落实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构建人防技防结合的全流程防护体系,才能从源头杜绝破坏性开发,守住文物安全的底线。她强调,文化是经济发展的灵魂,经济是文化传承的支撑,唯有始终坚持保护第一、以用促保、活态传承,才能让历史文脉在时代发展中永续流淌,真正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共生共赢。
论坛同时为文物保护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出了多元路径。中国政法大学霍政欣教授指出,构建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域外效力体系,既是守护国家文化利益、推动流失文物回归的现实需求,更是我国参与全球文化治理的重要担当。北京建筑大学秦红岭教授以北京中轴线申遗的制度实践为例,提出要以制度化设计推动公众参与文物保护,让公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共享者”,推动文物保护从行政主导向社会协同共治转型,为文化遗产保护注入更持久的社会力量。
文脉绵延不绝,发展生生不息。本次论坛以法为桥,串联起文物保护的坚守与经济发展的求索,印证了历史传承与时代发展从来都同向而行。唯有以法治为基,以敬畏为心,以协同为力,方能让千年文脉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焕发新生,让经济发展既有速度与温度,更有底蕴与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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