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费权)5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就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扫码入企”相关工作作出说明。
刘波介绍,推行“扫码入企”是党中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的务实长效举措,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在全省范围推行,其余地方也在部分地市开展试点,各地实践基础扎实,形成了一批特色经验做法。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司法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各地经验、聚焦实践问题,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对该措施的基本要素和核心环节作出统一规范。
《通知》针对各地赋码方式不统一的问题,明确要求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全国统一的执法码,避免因标准分散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为防止执行“一刀切”影响执法效能,《通知》作出例外规定:食品药品等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领域的突击检查、突发事件处置、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检查的,可直接开展执法,事后补办相关手续,确保监管到位。
针对社会关切,刘波明确,配合行政执法检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得简单以“有码、无码”为由拒绝或拖延执法检查,既不能因流程问题干扰正常执法,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放松监管。针对“扫码是否会提前泄露检查信息”的疑虑,她表示,检查任务仅向政府平台报备,企业现场扫码仅能获取依法应当告知的信息,不存在也不允许所谓“通风报信”,绝不给违法企业逃避监管提供空间。
据多地一线执法部门反馈,“扫码入企”免去了手工填写报表的流程,解决了“打卡式”检查、“拍照式”留痕等基层执法困扰。该措施未创设新的法律规则,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推动法律规定落地,不仅不会增加基层负担,反而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目前各地仍在持续探索优化,黑龙江黑河市已将“扫码入企”与跨部门联合检查结合开展春耕农资专项检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将该措施列入今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4项工作要点。
刘波表示,数字赋能行政执法是发展的方向和必然的趋势,“扫码入企”技术上虽然不复杂,但这一个小小的二维码,带来的却是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大进步。可以说,是“以一码之微,提执法之效,守企业之安!”
长按二维码关注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