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0日消息(记者费权)近日,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开窗怕环保、关窗怕安全”两难困境,精准划定执法边界,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涉企执法既严守安全生态底线,又坚决杜绝机械执法,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但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不少企业反映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的要求存在标准不一、相互矛盾的问题。有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必须关窗生产以防废气扩散,有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则要求企业必须开窗通风以防危险物质积聚,让企业无所适从,甚至出现“上午刚被要求关窗,下午就被要求开窗”的尴尬局面。
此次出台的《意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多维度系统施策,靶向化解这一长期困扰企业的执法难题。《意见》首先聚焦“开关窗”核心要求,精准破解监管标准模糊问题,明确了两大领域的执法边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于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场所,在采取封闭或密闭措施及污染物收集处理的同时,要按规定设置排气筒、通风口;无法封闭或密闭的,可以采取使用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一律关窗”。从安全生产角度,对于封闭或密闭的作业场所,当积聚的危险物质超出安全阈值时,要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一直开窗”。《意见》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留足合理空间。
为打通监管衔接堵点,《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共同制定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对监管要求不一致的问题,要及时会商解决,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或执法冲突。
同时,《意见》强调要强化对企业的协同指导服务,着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精准执法、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各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生产经营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规范设置设备设施,帮助企业找到兼顾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最优解决方案,切实破解企业“两难”困境。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以“小切口”破解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和精准监管的要求。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跟踪《意见》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执法标准和协同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持续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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