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作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通报2021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以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任务安排,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省始终保持“黑恶不除、绝不收兵”的决心,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以打开路、标本兼治,有力带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数据显示,2025年与2020年相比,全省刑事、治安及十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数量均大幅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对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基础上,针对黑恶犯罪新动向开展的深化整治行动。我省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综合、依法、源头治理相结合,打掉一批黑恶势力、严惩一批犯罪分子、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整治一批行业乱象,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行业清源。

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将在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紧盯“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及各类黄赌毒黑合流犯罪,严厉打击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作案,以及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恶劣行径。全省公安机关紧盯新业态、网络黑恶、软暴力犯罪新动向,将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暴力、碰瓷敲诈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已向社会发布犯罪线索征集公告,将强化预警监测研判,深度剖析类案共性特征,精准识别犯罪链条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加强类案打击和系统性防范治理,实现主动查、精准挖,以战略主动赢得斗争先手。

同时,我省将统筹抓好线索核查、要案攻坚、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和行业治理各项工作。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灵活运用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手段破除办案阻力;深挖黑恶势力资金链条,加大黑财清缴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防其“死灰复燃”;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公安“双专班”机制,坚决做到“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彻查“保护伞”;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通过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压实监管责任,督促补齐监管漏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发动人民参与、赢得人民支持。省扫黑办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即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可邮寄信件至辽宁省沈阳市M0101号邮政信箱(辽宁省扫黑办收),或在工作日拨打024-23239197进行举报。(辽宁日报记者 黄岩)

编辑:尹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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