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近日,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警告并罚款461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二、个人农业担保贷款存贷挂钩;三、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被挪用;四、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五、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六、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规范;七、保险代理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华夏银行北京分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461万元。同时,对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行长岳强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客户号经理贾凤元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时任华夏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公司部经理钟媛媛处以警告、对时任华夏银行北京分行首席风险官廖卫东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孟晖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编辑:张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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