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 12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多项行政处罚信息,对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支付”)、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宝支付”)两家公司合计罚没3600余万元,多名责任人被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汇付支付存在九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对汇付支付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1.502553万元,罚款3172.367323万元;对时任公司聚合支付业务负责人钟某波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时任公司总裁穆某洁罚款11.5万元。

融宝支付存在六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对融宝支付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555252万元,罚款322万元;对时任公司销售总监任某警告并罚款6.5万元,对时任公司常务副经理瞿某杰罚款10.5万元。

(截图自人民银行网站)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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