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临港)4月25日发布公告,其重要子公司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临港建设)受到行政处罚,合计罚款达10.28亿元。

根据公告,临港建设于2024年3月26日收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的4份行政处罚决定,分别为“(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4)第003号、(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4)第004号、(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4)第008号、(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4)第015号”。临港建设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海域建设填海工程。临港建设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罚款59554.74万元、642.17万元,40884.66万元和1697.44万元,合计102779.01万元。

天津临港称,临港建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在积极协调款项,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罚款。此外,涉案海域正在沟通补办相应审批手续,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97%,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5%,总体影响可控,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经营,有息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

(天津临港公告截图)

编辑:张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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