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对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丹东营销服务部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丹东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截图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冀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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