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通讯员胡翠兰)在湖北,购车“订金”“定金”七日无理由退款有了标准化的操作规程。4月16日,我省率先发布《湖北省“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服务指引》。

该《服务指引》明确,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是指消费者在线上线下支付购车意向金、诚意金、预付金等预付性质的款项以及定金后,可以按照经营者承诺的时限申请退订(定)金,且无需说明理由,承诺的时限不少于七日(含七日);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退订(定)承诺的汽车商品范围应属常规汽车商品,消费者订购个性化定制汽车商品,或主动放弃该服务,则不享受相关服务;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应当建立属地“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凌分析,该服务指引兼顾了汽车销售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落实退订(定)政策,优化售后服务,能消除消费者购车下定的后顾之忧,实现买卖双方共赢,服务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强大宗消费动能;另一方面,越来越多汽车销售商加入无理由退订(定)服务,能够倒逼经营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口碑,促进汽车消费市场良性循环。

去年11月,我省在黄石试点推广汽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服务,今年3月在武汉市洪山区、经开区等地推广。目前,已有多位湖北消费者享受到了无理由退订(定)服务。目前全省共有110家汽车销售门店参与活动。年内,这项服务将推广至全省。

编辑: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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