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加装电梯、物业管理、文明养犬 武汉三部民生条例明年起同步施行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小区公共收益需单独开户、定期公示,养犬登记免疫实现“一站式”服务且不收费……
10月30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三部条例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居住品质提升、小区治理优化与文明养犬管理,从立法层面完善制度设计,是武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实践。
加装电梯
从政策引导到法治保障
多举措破解“启动难”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为群众最迫切的民生需求之一。此次出台的《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将此前的政策文件升级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加装电梯征求意愿工作,大幅降低启动门槛。
为减轻居民负担,条例提出“多条腿走路”的资金支持方案:居民可协商分摊费用,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府将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在审批效率上,将建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协同机制,压缩审批时限,避免群众“多头跑”。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创新提出“成片推进”加装电梯模式,通过集中申报、集中办理审批、集中采购、统一维护保养等方式,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加装电梯工作效率;后续管理将推广“连片托管”,由专业机构负责日常运维和定期维保,同时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全覆盖摸底居民需求、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等举措,推动服务从“被动审”转为“主动帮”,让更多老旧小区居民圆“电梯梦”。
物业管理
聚焦“钱、权、责”
强化党建引领与透明监管
物业管理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居住体验。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突出党建引领,明确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党员参选业委会委员,推动治理重心下移。
在居民最关心的公共收益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公共收益须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并每半年公布收支情况,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为提升决策效率,条例推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有效解决传统业主大会“召开难”问题。同时,条例设立应急物业服务规则,防止新旧物业交替期间出现服务空白;鼓励设立维修养护日常金、购买保障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安全的保险,为小区设施的长期维护提供资金保障。此外,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此外,条例还鼓励物业行业转型,支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慧管理,推动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打造“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新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养犬管理
分区管控+便民服务
平衡养犬需求与公共安全
随着市民养犬需求增长,规范养犬行为、平衡不同群体权益成为城市管理的新课题。修订后的《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旨在引导依法、文明养犬,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将全市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不仅包括原有的限养区域,更将各新城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纳入其中,在此区域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同时,明确规定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教学区及宿舍区等场所禁止养犬,全市范围内禁止饲养、出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导盲犬、助残犬除外)。
为方便养犬人,武汉将推行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便民服务。市公安机关将会同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犬只免疫、登记的便民服务点,实现犬只免疫、登记在同一场所办理,并取消了原条例中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规定。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条例明确了遛犬要牵绳(1.5米以内非伸缩绳)、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理粪便等行为规范,并要求在电梯等密闭空间为犬只佩戴嘴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公安机关将牵头建立快速投诉响应机制,对违规行为加强执法监管。
“三部条例的出台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媒体公示、基层调研、征求代表和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民意民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制定配套细则、开展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长江日报记者高萌 通讯员王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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