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楚优师计划” 招录800名本科生 面向定向县市区实施 毕业生有编有岗
6月27日,记者从湖北省招办获悉,我省继续实施“荆楚优师计划”,面向定向县市区实施,计划招录本科层次师范生800人,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源头供给,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据悉,相关培养工作由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汉江师范学院6所院校承担。根据相关市州各定向县中小学教师需求,经各地编办确认并预留编制,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荆楚优师计划”面向2025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招考。考生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湖北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统一高考;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
“荆楚优师计划”在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对应类别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
参照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中,生活费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每年发放10个月。根据前期各地确认并预留的编制数,确保经考核合格的“荆楚优师计划”毕业生全部有编、有岗,并按规定履约任教满6年。
师范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原则上,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专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按排序选岗),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师范生毕业后未按照规定到定向中小学就业的,或者毕业后任教未满6年的(除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外),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按照协议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者包东喜)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