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海口市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方案》提出,通过坚持穿透式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先锋物业和美小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小区环境面貌有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有提高、居民居住品质有提升,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

《方案》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区(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指导、协助和监督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承接查验,物业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等。

同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海口市直相关单位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主体,要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海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全市物业管理宣传和培训机制;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等。海口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住宅小区政府定价的相关收费政策;负责审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予以指导。(高潮)

编辑: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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