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2月5日消息(记者 钟宁)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了解到,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该委研究拟定了《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区分了迎峰度夏与非迎峰度夏两个阶段,保持峰平谷各8个小时和电价标准不变,只对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旨在引导电动汽车用户安全合理用电,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只对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根据每年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分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两个阶段:迎峰度夏阶段为4月至9月,调整后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2:00、10: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2:00-10:00。非迎峰度夏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8: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8:00。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的各时段价格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只对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根据每年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分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两个阶段:迎峰度夏阶段为4月至9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8: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8:00。非迎峰度夏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调整后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6:00-12:00、14: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6:00、12:00-14:00。

编辑:索迪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