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5月12日消息(记者蔡文娟)“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力度,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城市有序更新。

(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建设安居房25万套,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结合安居房建设,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通过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5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金域仕家安居房项目(图文无关,图片来源: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意见》指出,有序推进城市中心区域集中连片、环境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垦区危房改造。住房保障范围逐步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共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红利。持续优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把安居房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住房制度的压舱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招才引智的吸铁石。

《意见》明确,安居房主要面向在本省城镇无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销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城镇住房困难群体供应。公租房继续执行现行政策规定,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采取政府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

编辑: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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