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商转公贷款”将新增“带押直转”方式。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商转公贷款”政策调整实施后将切实帮助借款人减轻贷款利息负担,能更好满足缴存人政策诉求。在进一步降低业务办理门槛,提升业务办理便利性的同时,更大规模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红利,对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保障住房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新政策调整后,“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带押直转”方式,二是“自筹结清”。“带押直转”方式是指“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办理对应房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到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结清原商贷。“自筹资金”方式是指“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须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商贷房产抵押登记,再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应房产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个人账户。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四款规定核定的最低值确定额度:一是不超过海南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二是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三是不超过按还贷能力和贷款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四是不超过所购住房增值税发票载明房屋价格的60%。

“商转公贷款”政策覆盖范围扩大,支持购买海南自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更新改造安置房,都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可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在海南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商转公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资金个贷率联动。当个贷率达到95%时,“商转公贷款”启动按月限额和轮候机制,每月受理限额为5亿元。当综合个贷率(含贴息贷款)达到110%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已受理的继续发放。(记者 孙慧)

编辑: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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