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5月8日,2025年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启动。本批次共派出3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沙市,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澄迈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地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情况,推动绿色发展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推动落实情况;美丽海南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督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督战结合,全方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督察工作。

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08:00-12:00、14:30-18:00。

督察进驻时间:2025年5月8日-22日。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海口市A198号邮政信箱;邮编:570100。专门值班电话:0898-67616413。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澄迈县A013号;邮编:571900。专门值班电话:0898-67616417。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A004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572316。专门值班电话:0898-83663297。(周晓梦 杜韶光)

编辑: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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