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近日,甘肃省榆中县人社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通过实地核查验收、在“榆中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等程序后,认定榆中祥龙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榆中裕丰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甘肃富顺源商贸有限公司、榆中满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榆中湘园百合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生产经营主体为乡村就业工厂,认定榆中润勉家庭农场为乡村就业帮扶车间。

蔬菜种植(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来,这6家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就业131人,帮助63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月均收入2800元以上。目前,榆中县累计转型认定乡村就业工厂11家、乡村就业帮扶车间18家,吸纳就业509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68人。

据介绍,下一步,榆中县人社局将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推动扶贫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持续发展的相关要求,坚持把推动“乡村就业工厂”和“就业帮扶车间”转型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从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吸纳就业奖补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扶持,助力“乡村就业工厂”和“就业帮扶车间”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吸纳更多劳动力实现就近稳定就业。(尤翠莲)

编辑: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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