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广州港南沙港区(央广网记者 夏燕 摄)

央广网广州6月15日消息(记者 夏燕)记者6月14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日前,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南沙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初步构建;到2035年,南沙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更趋成熟,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全域,总面积约803平方公里。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建设时序,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的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3个区块作为先行启动区,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充分发挥上述区域依托交通枢纽快捷通达香港的优势,加快形成连片开发态势和集聚发展效应,有力带动南沙全域发展,逐步构建“枢纽带动、多点支撑、整体协同”的发展态势。

其中,方案提出,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加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香港科技大学科创成果内地转移转化总部基地等项目建设,建设华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南沙科学城,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和研究机构,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同时,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智能制造+智能服务”产业链,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智慧交通产业集群,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建设。对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

此外,方案加强资金、要素等政策支持。2022—2024年,每年安排南沙1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统一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广东省在分配有关财政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方面对南沙予以倾斜支持。对主要投资港资澳资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基金注册、营商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

编辑:张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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