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收藏品竞拍平台活跃着许多古玩爱好者,一些不法分子在平台上注册成为卖家,线上发布收藏品交易链接,在客户产生购买意向后,以只有在私下谈才能卖为由,诱惑对方离开平台,转为私下交易。2023年12月25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以假充真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7月,黄某在网上看到某平台上有古玩出售,就在平台上下单了几个自己喜欢的小古玩,并陆续在平台上买了一些小东西。没过多久,平台上的一些卖家开始跟黄某联系,声称线下交易更便宜,可以节省交易费,还可以还价。黄某信以为真,添加了卖家吴某的微信。吴某为获取黄某信任,主动表示可以帮黄某看看他手中古玩的成色,为他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吴某专业的话术和真诚的表达,让黄某迅速将其当成了“好兄弟”。

“我手上有不少家里传下来的老物件,本来是要送去拍卖的。”几次对黄某购入的古玩进行“打假”后,吴某向黄某透露,他手上有祖传宝物和收购的老物件,看在“好兄弟”的份上只收黄某成本价,而且可以先付订金再给钱,不喜欢还能退。黄某一听这是捡到漏儿了,赶紧付了5万元,又陆续打款10万余元,先后从吴某手中购得鸡血石印章、和田玉摆件、铜炉、银锭等。后黄某因资金周转欲出售古玩,方得知这些古玩均是仿品,联系吴某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们做古玩这一行,‘打眼’是常事,我买进这些古玩的时候也以为都是真品啊,谁能想到这些是假的呢?”2023年4月8日,吴某主动投案,但辩解自己在买进的时候也不清楚真假,其行为不算诈骗。5月7日,该案被提请汉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吴某在古玩交易平台的多次交易记录可以看出,他具备一定的古玩鉴赏能力。”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吴某在卖出涉案古玩时多次强调为真品,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真品都是他从其他平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的,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面对吴某看似合理的辩解,检察官翻阅案卷,从二人的聊天记录中找出吴某声称保真的内容,从大量交易记录中又找到吴某所售古玩的购入记录。经鉴定,吴某所谓的祖传宝物等古玩均为仿品,玉石摆件也为仿鸡血石、仿和田玉摆件,已达到构罪标准,但具体诈骗金额仍有待进一步查证。

2023年5月12日,汉阳区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查明吴某在古董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记录、手机聊天记录、支付账户流水等,补充相关书证,同时督促吴某退赃退赔。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按检察机关意见继续侦查,对吴某与黄某的聊天记录进行梳理,比对吴某的购入记录与黄某的购买记录,准确核定诈骗金额。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吴某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也知道以这样的价格卖出是昧良心的,我一定尽全力赔偿对方的损失。”他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检察官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低价购买的古董仿品以真古董和祖传宝物的名义高价出售,骗取被害人1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3年8月8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12月25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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