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遇难。

2024年5月7日,山西省应急厅官网发布《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8”较大爆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称,山西省应急厅成立了由省有关部门、临汾市人民政府、尧都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山西省安委办评估组,会同山西省纪委监委评估组,对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8”较大爆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经过评估,对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元罚款已落实到位。

对事故企业的13人给予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均已落实到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免于追究责任2人,给予行政处罚4人,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对临汾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临汾市国资委党委原专职副书记)常立智、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危险化学品管理科的四级调研员周武俊等有关部门6人给予处分已落实到位。

对蒲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尧都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薛向阳等地方党委政府3人处理意见也已落实到位。

编辑: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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