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一男子推搡殴打辅警被刑拘,引发关注。

据警方通报,5月5日13时许,交警碑林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辅警在碑林区解放市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时,电动三轮车主刘某辱骂、推搡并殴打辅警杨某,造成杨某头部软组织损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袭警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案件引发网友热议,辅警算不算人民警察?殴打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莹律师的专业解读!

辅警算不算人民警察?

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是人民警察。案发地《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辅警的概念,是指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其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性工作。关于辅警协助民警执法的行为是否应被视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实务界对辅警协助民警执法普遍认为是执行公务的行为。

殴打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对于殴打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仍存在争议。学界普遍认为袭警罪处罚较重,应限缩行为对象为人民警察。但实务界多认为警务辅助人员在警察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是警察执法行为的依附,应当以“执法共同体”的概念实质性判断“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范畴,不应机械地将警务辅助人员排除在外。在人民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一同执法时,行为人实施暴力袭击并不会严格区分二者,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处于同等危险境地,同时,行为人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也会对警务造成阻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将暴力袭击正在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的行为按照袭警罪定罪处罚的先例。

编辑: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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