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泉州12月4日消息(记者李姗姗)近日,泉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限售、限购、住房贷款等方面入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重新界定刚需、非刚需条件,降低参与刚需和非刚需摇号门槛,支持居民购房。

放开限购

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建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若认筹总人数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采取公证摇号销售;若认筹总人数未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则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限制购房条件。

放宽限售

新政明确,新购买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公证摇号项目一手住房的,限售1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原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的商品住房,其限售期限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按特定规定执行。

优化摇号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项目优先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若出让房地产用地时有约定房票房源的,则另外安排20%的房源套数作为房票房源,剩余房源再按刚需70%、非刚需30%的比例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高层次人才、刚需、非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按实际计算,名下住房套数认定不再向前追溯12个月。

泉州出台房产新政策,进一步放开限购(央广网记者 李姗姗 摄)

降低刚需、非刚需门槛

新政对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进行了优化,家庭无住房范围调整为“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以及人才所在单位的县(市、区)”。同时,高层次房源购房对象增加了入选“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人才。此外,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且家庭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刚需房源摇号,不再要求迁入满12个月。

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方面,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再另加10万元。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3.1%,二套住房贷款利率3.575%。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2023年11月9日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一手现房销售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5万元;购买2023年11月9日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一手现房销售全装修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10万元。

商业贷款“认贷不认房”

商业贷款方面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以住房贷款未结清套数来认定首套房、二套房(业主无需提供住房证明)。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此外,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LPR-50BP,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LPR+20BP。

今年以来,泉州市两次调整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放宽限购、限售,优化住房贷款政策,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此次出台的新政自2023年11月9日起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推广全装修交付,旨在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装修污染,实现“拎包入住”;鼓励商品房现房销售,推动房企提高项目品质,防范质量瑕疵、延期交付、烂尾等风险,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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