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去年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91件

10日,福州中院召开福州法院生态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去年以来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总体情况。记者自会上获悉,去年以来,福州各级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91件。其中,为切实挽回生态系统受损价值,福州各级法院共判罚生态修复赔偿金、劳务代偿等共计643.43万元,有5起涉生态案件被告人主动补种管护苗木,投放“增殖放流”鱼苗超7.5万尾,以多种方式探索区域生态系统修复。

据了解,去年以来,福州法院大力加强制度创新,打造生态司法品牌,制定发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闽江流域跨区域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同时携手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海洋碳汇补偿全面融入生态司法修复机制。

福州中院生态庭发布了一批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典型案例。10个案件涵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闽江水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多个领域,体现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突出了生态修复优先理念。(记者 阮冠达)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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