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6月23日消息(记者张子剑)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两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6〕9号、10号),分别对南平正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众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出撤销资质延续许可的决定。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6〕9号)显示,南平正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取得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7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延续许可。经查实,该公司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于2022年10月18日被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南建罚决字〔2022〕11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第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该公司不符合延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该公司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7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延续许可。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6〕9号)(央广网发 截图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6〕10号显示,福建众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取得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6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延续许可。经查实,该公司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于2024年7月9日被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仙建罚〔2024〕18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第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该公司不符合延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该公司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6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延续许可。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闽建撤字〔2026〕10号)(央广网发 截图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编辑:龚雯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