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6月10日消息(记者张子剑)近日,福建省财政厅联合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修订出台《省级重点水利项目前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统筹落实3亿元省级水利前期专项经费,通过细化投向、规范测算,精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领效能。
据悉,该新规进一步细化投向领域,明确支持大中型水库、大中型引调水工程、新建大中型灌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重点防洪防潮工程、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海堤工程、水文基础设施、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等省级重点水利项目,覆盖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勘察设计等前期经费支出。同时,完善经费测算标准,按照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不同前期阶段核算资金额度,推动经费拨付精细化、科学化。
该专项经费自2011年设立至今,已累计拨付11批次共7.5亿元,帮扶251个省级重点水利项目推进前期筹备,助推白濑、霍口、“一闸三线”等重大水利工程落地,累计撬动水利领域投资2581亿元,有效助力稳投资稳增长。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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