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4月9日消息(记者龚雯)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发布《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从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扩围至全省。

据了解,此次试点举措由原有的5项增至8项,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助力福建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扩围提质,将从惠及主体、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和银行展业等多方面,进一步提升福建省外贸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程度。

此前,福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已在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实施了近两年时间。截至今年3月末,三地参与试点银行34家、优质企业1260家,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9.7万笔、金额达1032.5亿美元。

编辑: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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