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2月27日消息(记者龚雯)福建省林业局等12家单位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动福建林下经济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利益链共享。

《措施》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1300亿元,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稳定在3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300亿元;实施林下经济优质项目500个以上,带动200万名以上林农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福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十分丰富。近年来,福建各地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取得积极成效,全省林下经济产值已突破千亿元,同时整体面临经营主体实力还不强、用地政策不明晰、基础设施薄弱、服务保障不够优化等问题。

福建省林业局发展改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优化要素供给,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推动福建林下经济规模开发、集约经营、绿色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林农增收。

《措施》共分为3个部分10条措施,提出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林下基础设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全链条融合发展、强化产销对接服务、跟进产品质量管控、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优化用地保障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等10个方面的重点举措,构建从林下种养到餐桌消费、从初级产品到精深加工、从一产为主到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支持体系,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在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方面,《措施》提出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在改善林下基础设施方面,首次在省级层面提出支持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发展林下经济,实现权属清晰、交通便利、空间优化、设施完备,以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同时鼓励引进无人机、智能传感器、AI等新设备和新技术,实现对林下生产活动实时监测与精细管理。

编辑: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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