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11月10日消息(记者龚雯)《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日前出台,从支持人工智能模型攻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赋能应用、企业培育、园区发展、普惠算力、数据供给、人才引育和产业生态等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

《措施》明确,支持行业模型攻关,促进研发创新落地,打造行业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垂直模型产学研用攻关,遴选优质行业垂直模型,按项目推进实效分阶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开发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技术新产品,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产品,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遴选优质平台。对平台牵头建设单位,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实际投入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补助。

《措施》提出,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园区发展建设,优化普惠算力服务,注重人才引进培育。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加强动态跟踪和培育服务,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福州、厦门、泉州3个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未来3年各扶持开发50个以上智能体或智能终端产品。每年各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开展产业招商、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等。对年度购买算力服务总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实际购买服务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支持组建人工智能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并给予经费支持。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骨干企业清单,建立核心工程师名册,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奖补。

《措施》还明确,将推动行业赋能应用,强化数据资源供给,培育良好产业生态。深化“智赋百景”行动,推广复制典型应用场景,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各提供10个以上应用场景。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和对外开放,结合人工智能需求每年推动开发10个以上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建设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立省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委员会;建设完善省工业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力度。

编辑:罗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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