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 据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首部社会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规定》要求推动转型升级,优化文物市场发展模式。设立上海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服务中心,为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和艺术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鉴定等服务,并对通过服务中心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拍卖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文物艺术品在线展示、交易、定制服务等活动。对文物拍卖企业开展的在线文物拍卖活动,通过“一网通办”、告知承诺等方式,简化拍卖标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规定》明确健全管理机制,夯实文物市场发展根基。建立服务中心监管机制和文物鉴定专业人员培养机制,形成开放、活跃、诚信、有序的文物市场新格局。要搭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企业许可、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以及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情况,评定其信用等级,并作为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的依据,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

此外,《规模》还提出实施文物临时进境“6个月×N”制度,即可以6个月为单位连续申请文物临时进境延期复出境。后续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滞留时间每累计满二年再次申请延期复出境时,须增加一次实物审核。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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