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宣城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积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围绕将宣城建设成为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的定位,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开展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按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三区三线”划定“二上”成果已上报省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初稿,16个专题报告形成阶段成果。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摸清生态质量本底,综合评价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质量,科学确立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有序部署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高度重视,深入部署耕地保护工作。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绿色发展。坚决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推深做实“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针对重大项目多,占补平衡工作任务重,而后备资源不足的情况,充分挖掘潜力,全力推进耕地复垦工作,为城市发展腾空间,为重点项目建设破“瓶颈”。严格实施和管理补充耕地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新增耕地数量认定,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评定新增耕地质量。

2020年验收备案新增耕地7569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4400亩补充耕地任务。宣城市2020年被省政府评为“为省级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耕地指标成效突出的市”。

积极向省争取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专项资金。2022年,宣城市根据《安徽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耕[2021]3号),在充分考虑各地耕地保护考核结果等因素后,向省积极争取下达宣城市广德市东亭乡、宁国市宁墩镇、泾县昌桥乡、旌德县兴隆镇各100万元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

加快矿山生态修复

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十八大以来,全市共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超过340个,剩余74个废弃矿山正在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治理。在建生产矿山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平及矿区整体面貌在经过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后提升显著。

积极推进市场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按照“以用定治”及“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原则,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工程治理类矿山涉及土石料利用的,均启动了方案编制工作,第一批9个废弃矿山项目生态修复方案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已经市资委会审议通过。其中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矿地融合广德示范区中的广德市新杭镇木鱼山片区及泉水塘片区两个矿地融合生态修复项目,可修复为工业用地共约1324亩,剩余可处置石料1260万吨。

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积极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将绿色矿山创建作为转变矿产资源领域监管方式,促进全市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新义一矿、广德南方水泥赵山石灰石矿、郎溪县振达矿业岗南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等3家创成国家级绿色矿山,宣城市宣州区麻姑山铜钼矿等16家矿山通过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第三方评估,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三大一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严格按照整改时限、验收标准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

编辑:鲍玉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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