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蚌埠8月23日消息(记者 刘畅司晨)近期,一份标题为《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蚌埠市普通高中录取后补名单公示的通知》(皖中招[2026]61号)的纸质复印件在网上流传,该“通知”声称,有65名学生通过后补方式获得了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引发社会关注。
官方回应:印章文号均为仿造,不存在“后补”录取渠道
记者向蚌埠市教育局核实了解到,经查证,该文件内容不属实。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声明称,经请示省教育厅获悉,确认安徽省教育厅从未印发过“皖中招[2026]61号”这份文件,文件上的印章、文号、发文内容均为仿造,蚌埠也未收到省教育厅的该份所谓“后补录取通知”。普通高中录取、征集志愿严格按照省市中招招生政策执行,不存在文件中所谓“后补公示”的录取渠道。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一步说明,蚌埠全市普通高中正规录取、征集志愿工作,全部由蚌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填报时间、录取结果均通过蚌埠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发布公示,所有录取结果可在官方平台核验,不存在脱离志愿填报系统的后补名单公示、内部指标录取情况。
该考试院提醒考生及家长,中考招生政策、录取结果请以蚌埠市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不要轻信微信群、朋友圈流传的非官方纸质文件、截图信息,避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失。
律师解读:伪造公文涉嫌违法,最高可判刑并承担民事赔偿
针对该伪造文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主任费礼分析指出,该行为涉嫌违法。
“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可并处罚款。”费礼介绍,如果伪造文件后通过网络广泛扩散,达到法定的规模数量,引发社会关注,造成家长群体恐慌,扰乱招生工作秩序,则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费礼表示,该网络传播行为还可能同时触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相关法律责任,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行政双重处罚;若造成他人损失,还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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