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3月19日消息(记者徐鹏)今年,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设置中小学春秋假”被首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备受各界关注。截至今日,安徽多地陆续官宣了春秋假的时间及相关政策。

3月19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消息:2026年春季学期起,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春秋假实施对象为一年级至八年级学生,九年级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以保障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复习备考的连贯性。鼓励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试行。2026年春假定于4月1日至4月3日(共计3天),与清明假期(4月4日至4月6日)连休。秋假时间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另行通知。

与此同时,阜阳市教育局发布了《阜阳市2026年中小学春假公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阜阳市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2026年春假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生,放假3天(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连休。

黄山市也确定了首个中小学春假时间为:2026年4月1日-4月3日,连接清明假期,共6天。放假学段为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春假的意义,就是让孩子走出课堂,去拥抱自然、感受美好。在春风里开怀奔跑,在陪伴中升温感情。让这个春假,成为孩子记忆里温暖的时光。”

芜湖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芜湖中小学春秋假安排,问答来了!》一文并指出,根据气候特征和中小学教学规律,春假和秋假均为3天,春假与清明节假期连休,秋假拟与11月的双休日连休,形成“3+3”、“3+2”或“2+3”天小长假。2026年春假拟安排在4月1日至4月3日(共3天),与清明节形成“3+3”的6天小长假。

编辑:刘畅司晨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