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讯(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刘媛媛)安徽或调整定价听证目录。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和成本监审制度,我省拟修订《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和《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7个听证项目,拟新增交通运输听证项目及听证内容,退出基本医疗服务听证项目。
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现行《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2018年4月公布,与2018年公布的《安徽省定价目录》配套实施。今年1月,《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正式出台,并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和范围均有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7个听证项目,包含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线数字电视、景区、供水、城市交通、天然气、教育、交通运输等。本次修订新增了交通运输听证项目及听证内容;退出了基本医疗服务听证项目;修改了城市交通、燃气2个听证项目,景区、燃气等听证内容;增加5处备注。说明中还明确,制定目录所列项目价格水平确定直接相关的定价机制,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或者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定价机制制定或调整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以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本次修订拟退出基本医疗服务听证项目。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了解到,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各地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随后国内多地相继发文,将“整体性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调出省级价格听证目录。省发改委2022年已发文明确,自2022年12月20日起将“基本医疗服务”定价项目调出《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
《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此次同时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10个监审项目,包含供水、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供热、城市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环境保护、殡葬等。(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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