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徽今年的立法计划共有24件正式项目、9件预备项目、32件调研论证项目,涉及环保、城市更新、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领域。

在24件正式项目中,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为15件,包括《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改)》、《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改)》、《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安徽省价格条例(修改)》、《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等;拟制定、修改、废止的政府规章项目为9件,包括《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修改)》、《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修改)》等。9件预备项目分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包括《安徽省开发区条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改)》等。

调研论证项目共有3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27件,包括《安徽省促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条例》、《安徽省城市更新条例》、《安徽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基层卫生条例》等;政府规章项目5件,涉及《安徽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订)》、《安徽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等。

“通知”提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事项,要推进“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效性。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听证、咨询、评估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及时清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规章。

编辑:鲍玉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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