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全国首部关于智能传感产业的促进型立法——《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小快灵”法规施行以来,既以“只争朝夕”的加速度推进项目,更以“十年一剑”的韧劲培育生态。它折射出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产业发展,既要有“种桃”的紧迫感,更要有“育林”的定力。

2026年2月9日《蚌埠日报》七版

一个地方的发展如何把握好当务之急和长期任务的关系?蚌埠用一部立法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为观察地方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一个鲜活样本。

作为老工业基地,蚌埠科教资源丰富,产业基础扎实。推动“科技特长”变“工业特产”,成为这些年蚌埠加快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的突破口。

产业发展需要一个培育的过程,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情,想“撒把米鸡就下蛋”,并不符合产业规律。这恰恰是“种桃”与“育林”的区别——桃树三五年可结果,而一片森林的繁茂,往往需要几十年的涵养。

正是基于这样的清醒认知,近年来,蚌埠市委、市政府锚定“智造强市、产业立市”不动摇、不折腾、不犹疑,坚定不移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之路,全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集群。依托扎根蚌埠近50年的兵器集团214所技术储备,将智能传感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之一。这种“不折腾”的定力,恰恰是正确政绩观的基础——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

定力之外,更需要制度来保障定力不因人事更替而动摇。蚌埠的探索不止于产业规划的高层编制、项目调度的每月推进、经济运行专班的常态运行——如果说这些“只争朝夕”的拼劲解决的是“种桃”的速度问题,那么出台《条例》、以法治方式为产业发展护航,则是在解决“育林”的持久问题。

如何让“一张蓝图绘到底”不因人废事?蚌埠的回答是用法治的“刚性”来抵御政策的“摇摆”。将产业支持从政府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意味着无论主政者如何更替,产业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都能保持稳定性、连续性。这种“战略可预期性”,为需要长周期培育的产业提供了最稀缺的信心。

更值得关注的是立法中的“尽职免责”条款。《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在产业培育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的干部和单位予以责任豁免。这一制度设计,直击“怕出错、不敢干”的痛点,让担当者吃下“定心丸”。当政策红利遇上法治护航,创新活力才能充分涌动。

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有的不顾资源禀赋跟风上马项目,搞同质化竞争;有的违规出台“政策洼地”,陷入“内卷式”招商;更有甚者,如湖南耒阳“百亿童车产业园”被曝光,实际产值仅两千余万元,却注水至3.47亿元,产业园成了“空心园”。这些教训反复印证:没有正确政绩观引领的发展,不仅留不下“显绩”,更谈不上“潜绩”。

反观蚌埠,其“立法明志”的做法,提供了另一种路径——从打造“政策洼地”转向建设“法治高地”。这样的探索,在长三角并非孤例。上海近年来持续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法治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蚌埠的立法实践,正是在产业细分赛道上与先进理念同频共振:用法治的可预期性,为创新者提供“硬核”保障。

持续的精耕细作,正推动蚌埠智能传感产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为聚力打造“淮河明珠、智造之城”、加快蚌埠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截至去年底,中国传感谷已跻身全国MEMS产业十大高质量传感器园区第六位,入选安徽省首批未来产业先导区筹建名单,集聚企业200余家,其中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家、上市企业1家。数字背后,是“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坚守,是“紧烧火、慢揭锅”的定力。

政绩观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更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种桃”是现实所需,“育林”是长远所系,二者并行不悖、互为支撑。当产业培育从“靠文件推动”升级为“靠法治护航”,改变的不仅是政策工具,更是政绩生成的底层逻辑——不以短期数据论英雄,而以制度保障论担当。

既要“种桃”,也要“育林”。蚌埠的立法实践启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更需要“功成必定有我”的作为。当法治为长期主义护航,当制度为担当者撑腰,每一个地方都能在正确政绩观的引领下,烹制出支撑未来发展的科技“硬菜”,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文:李扬图:陈昂 刘晨 尤靖文)

编辑:鲍玉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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