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 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胡强强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和论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形成《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于8月16日发布。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项具体举措。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指导意见》发布,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群众新的期盼。

编辑: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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