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浙江谋划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行动

2018-04-03 15:18:00来源:浙江在线

  如果说,劳动使低收入农户获得生存的能力;那么,保障则为低收入农户的生活质量兜底。

  因病导致陷入支出型困难人群的比例较高,这是浙江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中的突出现象。让大部分城乡居民都有些“犯愁”的看病治病费用,更是很多低收入农户心里“说不出的痛”。如何进行精准的医疗帮扶,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打消心中顾虑,共享社会民生发展的成果?

  在衢州、温州、丽水等地,一项由政府出资创立的“扶贫健康保险”,正为低收入人群撑起一道保护伞,也为当地“不许一户返贫”的承诺加了一道防线。

  低收入农户郑银海是柯城九华乡上清村人。2017年4月,他被查出患有大肠穿孔、破裂等病症,住院共花费约11.7万元。经过医保统筹和大病救助后,原本还需自负2.2万元,但因为参加了补充保险,他额外又报销了30%,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产业帮扶,让有能力、有条件发展的低收入农户能够致富;外部保障,则让暂时没有能力或条件发展的人不掉队。

  为此,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行动中,浙江省将进一步聚焦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因灾致贫等突出问题,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因学致贫低收入农户的子女纳入教育救助范围,给予其相应的补助和支持;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优先改造低收入农户的危旧房,确保住房安全……从养老、医疗、教育到社会生活,低收入农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被一一满足。

  看得见的变化,也和全省各部门、单位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在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方面扶持相关。

  不久前,泰顺泗溪镇夹边洋抗震安居小区的摇号点人头攒动。240多户村民带着喜悦和期盼,早早地在门口等候,期盼着自己搬迁下山后的新居。

  去年以来,长年受台风、地震、山体滑坡等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区占总面积96%以上的泰顺,进行了一场涉及4.5万余人的“生态大搬迁”行动,通过推进无区域生态移民区、15个抗震安居小区、18个乡镇异地避灾小区等建设,让长年饱受自然灾害之苦的村民,在好地块住上安心房。

  与此同时,浙江省部署开展“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要求以县城、中心镇、小城镇为主要迁入地,持续加大搬迁支持力度,着力改善搬迁农户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社会保障水平和救助力度,关系着低收入农户是否能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行动中,除进一步做好异地搬迁工作外,浙江省各部门还将加大对扶贫重点村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农村电影放映提升工程和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工程;持续提高扶贫重点村宽带网络发展整体水平,不断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城乡融合 打造共同富裕路径

  推进城乡融合,是浙江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带动低收入农户快速增收、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浙江省着力通过改革破解制约城乡发展的制度障碍,不断消除城乡差别化公共服务待遇,重塑城乡关系。

  近日,66岁的景宁鸬鹚乡金岱村村民柳花惊喜地发现,从今年1月开始,她和3个儿子享受的低保救助金,已由此前的每月1744元提高到2432元。

  这得益于今年开始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政策。2017年10月,丽水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全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田、缙云、龙泉等7个县(区)的最新低保标准从每月400余元提高到600多元。

  截至目前,浙江省84个县(市、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同标。

  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如何通过融合发展,打破城市与乡村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真正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在绍兴,一项旨在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兴旺的“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已经开启,计划利用3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0000幢农村住房。目前,柯桥区、上虞区9个乡镇11个村已先行试点。

  在嘉善,一个全新的以“县域统筹、跨村发展、股份经营、保底分红”为主的“抱团飞地”模式,正在引导全县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以土地指标和资金入股,统筹布局“两创中心”,高质量建造标准厂房,从而吸引高科技优质企业入驻,实现人才、资金、技术等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截至目前,参与投资的22个村不仅获得了每村30万元以上的分红,还通过项目引进、产业园建设等全面提升了村集体造血增收、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的能力。

  嘉善的经验,未来将在更多乡村上演。

  “党的十九大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把乡村的发展与城镇的发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而不再仅限于从乡村本身思考乡村的发展问题。低收入农户帮扶也不应局限于个体本身思考个体发展问题,而要着眼于乡村振兴的大背景、大格局。”省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浙江省将引导部分有经营性资产的扶贫重点村,通过清产核资、盘活资产、开发资源等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庄的带动服务能力,同时鼓励低收入农户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进行经营,获得更多的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

  跨越之路 这样走来

  低收入农户增收,旨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0余年来,浙江省瞄准低收入农户聚焦发力,拉高低收入农户帮扶标准,激发低收入农户内生动力,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不断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

  2008年

  ●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

  当年,省政府发布《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08—2012年)》,计划在2008年至2012年内,70%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

  2008年8月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计划

  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对象为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的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当年,各结对村投入和引进资金达1.2亿元,实施农业开发项目1604个,带动低收入农户7.3万户。

  2011年

  ●新一轮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计划

  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5年,欠发达地区所有县(市、区)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

  2013年

  ●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省委、省政府颁布《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要求到2017年,29县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达到10000元以上(现价),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

  2015年2月

  ●26县摘除“欠发达地区”帽子

  省委、省政府正式给淳安等26个原有的“欠发达县”摘帽,标志着浙江省在区域协调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今后,省里对26县不再考核GDP总量,转而考核生态保护、居民增收等,原先的政策、财政支持力度,结对帮扶力度以及山海协作力度不减。

  2015年12月23日

  ●提前高标准消除绝对贫困

  浙江宣布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

  2016年

  ●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当年年底,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169元,比2012年翻一番,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

  2017年

  ●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

  浙江本着“统一收入财产范围、统一限制性条件、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数据管理”的原则,开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各地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作为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组织近万名干部共同开展调查工作,详细制定帮扶计划,分类开展帮扶,确保“一户不漏、一个不少”。

  2018年

  ●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

  昂首阔步走进新时代,浙江省着力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与改善生活质量并重,努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为推进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夯实基础。(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杨叶勇)

编辑: 曹文君

浙江谋划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行动

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行动中,浙江省将进一步聚焦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因灾致贫等突出问题,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因学致贫低收入农户的子女纳入教育救助范围,给予其相应的补助和支持;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优先改造低收入农户的危旧房,确保住房安全……从养老、医疗、教育到社会生活,低收入农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被一一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