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赴基层一线和企业开展的调研显示:当前企业和投资者的需求,不再集中于税收、土地等政策方面的优惠,而是更多地考虑投资的安全性、创业的放心度、地方社会的诚信度,指向的是地方政府的法制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优胜劣汰机制等。
党的十九大报告则指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为此,宁波市此次出台打造优质营商环境19条举措是对这些要求的具体贯彻落实。
这19条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推进市场主体“宽进严管”、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助推市场主体向园区集聚发展以及推进服务信息化和智慧化等。
其中有不少亮点和创新值得关注。比如,宁波市将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以后企业登记将实现“零跑动”、“零见面”;企业名称核准将逐步取消,宁波市将向社会全面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充分释放企业名称资源;突破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瓶颈制约,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
在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方面,宁波市将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升级加速工程,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小微企业集群。2017年,实现全市新增小微企业3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万家以上;2018年两项指标同比再增长15%以上。
宁波市还将助推市场主体向园区集聚发展,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电商园区,争创国家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示范区。此外,宁波市还将强化信息共享、信用引领和数据分析,统一整合市场监管数据,加强信用引领的示范性和全面性,并充分挖掘企业登记数据库及“多证合一”后的部门共享信息,编制有深度、有建设性的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投资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