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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规:5月到年底,家庭农场能申请8项补贴(附申请部门和时间表)!

2017-04-04 13:06: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从今年的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来看,2017年国家对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都是大力提倡并且给予更多财政支持的。按照最新政策,全国范围家庭农场可申报的补贴多达8项

  下面就随小编来看看2017年全国家庭农场可申请的8个补贴项目吧!

  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申报时间5-6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时间6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

  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申报时间6-8月底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申报时间7-8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8月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化

  申报时间9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

  “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10月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元。

  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不定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家庭农场注册登记

  流程与申报材料

  家庭农场既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同时可以继承和发展,而且家庭农场涉及农业规划、财产、品牌建设、农场继承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进行“登记”。只有登记为家庭农场才能获得国家认可,便于认定识别、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国家规定,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家庭农场登记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

  ①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③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④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⑤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⑥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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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孔明
关键词: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登记;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