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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农业生产领域可压减燃煤4万吨以上

2017-03-29 09:33:00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周超)昨天,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农业生产供暖季,农业园区共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技术改造151家,温室、饲舍改造覆盖面积超过70万平方米,减煤约1.3万吨。2017年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可压减燃煤4万吨以上,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9.6万公斤。(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据北京市农业局2016年初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农业生产领域(不含花卉)总供暖面积1300余万平方米,总用煤量约9.5万吨。其中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和大兴南部6区需采暖面积345万平方米、用煤3.8万吨;门头沟、顺义、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延庆北部7区需采暖面积958万平方米、用煤5.7万吨。据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本市启动了农业生产领域“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全年共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技术改造151家,改造覆盖面积超过70万平方米,减煤约1.3万吨。改造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煤改电”“煤改气”及醇醚燃料等多种农业设施冬季采暖技术,研究实验了各类技术互补耦合模式,通过对比分析,总结形成了多种可推广的农业设施冬季清洁技术模式。2017年北京市将全面推进农业生产领域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今年10月31日前,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和大兴南部6区要完成全部农业籽种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同步实施农业设施外墙保温改造,确保农业生产设施实现“无煤化”;门头沟、顺义、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延庆北部7区将对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村庄,同步配套完成农业籽种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农业生产设施保温改造,同时对未开展“煤改清洁能源”的村庄的农业设施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财政对农业籽种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5元/平方米),同时鼓励其他非籽种农业设施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各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第三对在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园区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按照市发改委的现有相关政策执行;此外,对现有使用燃煤取暖的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的,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发展改革资金给予补贴。各区财政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资金配套。

  对农业籽种设施实施“煤改电”项目需要电力增容的,将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落实一户一方案,并纳入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办理。同时,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农业企业(农户),要求企业(农户)自主对配套生活区进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预计2017年全市将完成农业籽种设施清洁能源改造79万平方米以上,同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种养殖品种,开展保温改造等措施,2017年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可压减燃煤4万吨以上,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9.6万公斤、氮氧化物6.4万公斤、PM2.5为43.2万公斤(按烟煤原煤排放系数计算)。

编辑: 孔明
关键词: 农业生产;燃煤;煤改清洁能源;外墙保温;籽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