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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误将付款码当收款码发给买家 钱被人划走

2017-04-07 12:06:00来源:海外网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4月6日,合肥市民胡先生在微信上销售在线视频,有个买家称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付款,让胡先生将二维码通过微信发给他。胡先生按要求发给对方后,买家称系统延迟没收到二维码截图,胡先生又连发了三次。本来是坐等隔空收钱,但很快发现自己银行卡反被扣了1818元。

  胡先生平时上班之余在微信上“卖片”。 6日,胡先生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他银行卡上的1818元不到一分钟就被买家转走,自己却没收到对方钱。民警调查发现,当日9时许,胡先生接到一个陌生人发来的微信,说要买部电影看,双方商议好价格后,买家说要通过扫描二维码付款。胡先生没多想,就进入微信钱包首页,将二维码和条形码的截图发给对方。买家称系统延迟,截图没收到,胡先生又连发了三次,不到一分钟,胡先生收到银行告知短信,银行卡被扣了1818元。胡先生赶紧联系买家,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

  无独有偶,家住太湖路的微电商殷女士4月4日卖给微信客户一支唇釉,对方让她进入微信钱包首页,将二维码发过去。可是二维码发出没多久,殷女士就被告知卡上的150元被转走,她才发现发错了二维码。

  记者看到,微信付款码由条形码和二维码组成,会实时更新,被扫一次后将会失效;收款码的二维码长期不变,可以在不添加好友的情况下,扫码实现转账。包河警方称“胡先生和殷女士发给对方的不是收款码,而是付款码。”

  提醒

  付款码是自己向别人付钱时才用到,收款码是自己收别人钱时才用到。 “付款码相当于‘银行卡+密码’,如果不小心发给他人,就等于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都泄露了,别人扫描后钱就进入他人账户。 ”包河警方提醒,不熟悉网络支付的市民,不要轻易绑定银行卡和信用卡,不要把二维码等重要信息透露给他人。

编辑: 王蕊
关键词: 微商;买家;二维码;微信;添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