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记者 郭青)11月4日,记者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陕西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统一设置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对省级传统村落实施挂牌保护,推动全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

  保护标志由陕西省传统村落志、主题词、村落名称、二维码、监制单位、公布日期6部分组成。其中,村落名称为公布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名称,二维码可扫描查看村落信息,公布日期为公布该村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具体年月。

  通知明确,陕西省传统村落标志牌为悬挂匾牌,可用于室内或室外悬挂展示。省住建厅提供标志牌样式,各地可根据当地特色,选择木、石、金属等适宜材质制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放大制作成碑状标志牌,但文字、内容等应与保护标志要求一致。

  通知要求,所有列入陕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应设置标志牌,各地要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市级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挂牌保护工作(含标志牌制作)。标志牌的知识产权属于省住建厅,除用于陕西省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