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多举措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顺利入学

西安日报讯(记者任娜)2021年7月以来,陕西省部分市县受暴雨洪灾影响严重,部分家庭生活遭受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陕西省采取多项举措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

据了解,陕西省高校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优先落实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此外,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力度,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受灾学生应贷尽贷,并按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的最新标准予以办理。通过减免、缓交学费等方式,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新生顺利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根据实际,对受灾而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保障他们入学后的基本生活。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受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将符合条件和受灾严重的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设专门的勤工助学岗位。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将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根据受灾害影响程度,就最高档次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于在民办高中就读的受灾学生,要求学校除落实好国家和省级的学费减免政策之外,使用事业收费相应的提取资金资助受灾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对受灾严重的学生及时开展免住宿费、免书本费等校内资助项目。

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当地教育部门根据需要向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受灾学生情况,争取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开展学校资助,积极对接社会资助,保障受灾严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纳入资助范围。在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采取减免保教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正常学习生活。

同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励耕计划(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名额分配向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地区的师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