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凌旎)日前,陕西省总工会对《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消费扶贫内容,规定工会节日“慰问品的采购优先选择我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采购金额应达到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以上”。

  此项内容的修订,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供销总社关于各级工会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预留部分额度用于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的政策规定进行的。

  陕西省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樊树森对此次修改作了解读,按照今年年初出台的《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基层工会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计算,采购金额达到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以上,即每年每名会员应有超过660元的福利费用于购买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达不到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应依此类推。

  今年10月,陕西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措施》,明确采取职工福利帮销、通过疗休养基地推销、借助工会活动促销、鼓励认购认领预销、组织技能大赛拓销等方式,号召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会员参与消费扶贫。

  陕西省总工会机关购买原帮扶村安康市汉滨区谢坝村的土蜂蜜,联系吴起采油厂等单位与现帮扶村吴起县党畔村签订了近50万元的农产品销售协议;西安市总工会已组织动员消费扶贫约110万元;商洛市近10万职工会员参与消费扶贫,采购扶贫产品2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