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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实施意见促进乡村振兴 调动市民积极性

2018-03-30 10:31:00来源:陕西传媒网

  新华社发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赵明)陕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九大部分40条实施意见。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把31个文化旅游名镇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观光富民小镇

  《实施意见》指出,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乡风文明为保障,凝聚乡村振兴正能量;以治理有效为基础,推动乡村和谐发展;以生活富裕为根本,提高乡村民生保障水平;以摆脱贫困为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以资金人才为支撑,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步伐: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为契机,着眼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制定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集聚、传统产业升级、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深化4个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着力把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把31个文化旅游名镇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观光富民小镇。到2020年,培育100个特色小镇,建设3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100个示范休闲农业庄园。

  搭建农村空闲房屋供求信息平台吸引市民到乡村创业创意、休闲养生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加快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促进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推动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举家进城的承包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权的办法。

  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上山下乡: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用电用水等扶持政策,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激活农村各类资源。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乡愁牌、亲情牌,优化建设发展环境,畅通上山下乡渠道,充分调动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搭建农村空闲房屋供求信息平台,让想下乡的市民和想出租房屋的农户无缝对接,吸引市民到乡村创业创意、休闲养生。

编辑: 刘昱

陕西省出台实施意见促进乡村振兴 调动市民积极性

陕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九大部分40条实施意见。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