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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意见

2017-09-27 15:54:00来源:陕西传媒网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张斌峰)记者9月27日从省安委办获悉,陕西省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25综合督查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照单全收,立即整改,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9月12日至20日,国务院安委会第25综合督查组对陕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了西安、咸阳、渭南、商洛等4市、10个县(区)、27家企业。督查组对陕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80项具体问题。

  陕西省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商洛市及有关县区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对照督查组指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认领,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方案,分级分类督办,督促有关单位将存在的问题隐患逐条整改落实。其他市(区)和省级部门也要对照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特别是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沿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追责。

  强化措施落实。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反馈的问题隐患和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回头看”,强化隐患整改治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查处、严肃追责。省级督查检查组要深入基层、企业查落实、督整改,推动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执法落实。各市县、各部门要强化督查、强化查处,不断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引向深入,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继续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9月底前实现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检查的全覆盖。各级执法部门要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技术服务的力度,强化现场执法措施,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必处、罚必严,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取得“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编辑: 刘宴熙
关键词: 陕西省;落实;国务院;安全督查组反馈意见

陕西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意见

记者9月27日从省安委办获悉,陕西省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25综合督查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照单全收,立即整改,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