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记者王燕)记者昨日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从2017年起,陕西省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100%。
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包括在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所有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合。其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56 个国贫县由涉农整合资金中解决,其余42 个有扶贫任务的县,由省、市、县财政按照3∶3∶4 比例分担。
在提升大病报销比例方面,我省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倾斜用于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最高限额、降低起付线等,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