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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今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出炉

2017-05-16 12:06:00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消息 记者5月15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201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出炉。今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公示,并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评价工作结束后,其结果要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以适当形式及时进行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从新生入学开始按年度及时认真记录《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内容,责任到人,为每学年定期公正评价学生提供必要的翔实资料。

  综合素质评价呈现方式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语两个部分。等级评价从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给每一个维度划定一个等级,以A、B、C、D的方式呈现。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评价方法分为自评、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段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确认。

  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学生或学生家长有权向区县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综合素质评价;西安市;评价依据;评价方法;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