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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 4类涉贫案件优先受理

2017-04-13 17:46:00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部网讯(记者 毛明博)安康市今年4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各级法院将开展为期3年的 “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集中依法妥善执行涉贫案件,助推全市整体脱贫摘帽实现全面小康。据悉,这是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联手开展此项工作。

  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任人介绍,凡是申请人是贫困户的、被执行人是贫困户的、申请人因生效法律文书赋予的权益不能及时实现可能返贫的、与扶贫工作相关的案件等4类情况各级法院将对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提高工作效率优先受理。

  为保障“扶贫执行”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县(区)、镇(办)扶贫部门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并主动做好以下善后工作:1、对于申请人、被执行人均为贫困户的,除保障贫困户生活必要财产之外的财物皆可以作为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或者终本以后,按照相关政策,将符合扶贫条件的被执行人作为扶贫对象,予以相应的扶持或者兜底保障;2、对于申请人为贫困户,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按照扶贫政策继续帮扶脱贫;3、对于申请人因案件一时难以执行,暂时不能获得款物而致贫或者返贫的,扶贫部门按程序将其作为新增贫困户或者返贫对象纳入帮扶范围;4、对于其他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据悉,安康市中级法院和扶贫部门还将定期对县(区)法院该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约谈相关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和扶贫部门负责人。对在执行中消极、懈怠、拖延执行或者不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恶性事件或产生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 刘昱
关键词: 案件;贫困户;专项行动;扶贫工作;扶贫执行